发生交通意外时,很多事都要立即处理。除照顾伤者外,也应向其他驾驶人发出警告,并派人求助和看守现场,以防再发生意外,直至紧急救援人员到场。不要忘记驶经车辆带来的危险。 发生交通意外后应做的事 假如你驾驶任何车辆(包括单车)时,不幸涉及交通意外,即使你的车辆毫无损毁,也要停车。 意外中如涉及(a)有人伤亡,或(b)第三方的车辆或财物损毁或动物受到损害,必须停车或保持停留不动。你必须把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车主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车辆登记号码,一并通知警务人员,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例如涉及的第三方)。如果你在仅涉及第三方车辆、财产或动物损坏的事故中未能做到这一点,又或者如果意外涉及人身伤亡,你就必须在合理及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而不迟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亲自向任何警务人员或前往最近的警署报告该意外,除非你在意外中受伤以致不能照办。 意外中如有涉及伤亡,或有任何车辆或财物遭到严重损毁,在未获警务人员许可下,你或任何人不得移动或干扰该宗意外的车辆,但为救人、救火或应付任何其他紧急事故则除外。 如意外只涉及车辆或财物轻微损毁而没有人伤亡,你可与其他有关司机及第三方商量,将车辆驶至附近路旁的安全地方,以免造成阻塞。此类事故并没有必要向警方报告,除非有需要寻求他们的协助。 如你或任何人在意外中遭受猛烈撞击,尤其是头部,即使没有表面伤痕,也应请医生检验。
求助
求助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火警 发生交通意外后,为免酿成火警,应关掉引擎,并熄灭香烟或移去其他易燃物体,同时提醒别人也这样做。如果情况许可及安全,应检查油缸是否有漏油出现。 如有适用的灭火器,应确保你懂得怎样使用。 危险品 假如在车祸中,肇事车辆载有危险品,除非你要救人,否则应远离该辆车。小心有危险液体、粉末或浓缩气体泄漏出来。 从危险品的标贴或其他标志中,尽量找出资料,并立即通知警务人员或消防人员。 急救 对大部分未接受过急救训练的人来说,最好是留待救护人员到来处理。不过,如果伤者情况恶化,便要设法协助。至于应该怎样做,请参阅第137页。 学习基本急救方法,有助你安全为伤者进行必需的急救,而不会使伤者有进一步危险。 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和香港红十字会急救训练中心,都有为市民提供急救课程。 车上最好备有清楚标志的急救箱。急救箱应放在容易拿得到的地方,例如汽车前座的贮物箱。急救箱放在汽车行李箱内,未必妥善,因为发生意外后行李箱不一定可以打开。
帮助他人 当你目睹交通意外而又想伸出援手,先要顾及自身安全,并依照第135页的指示提供协助。 不可把车辆停放在可能危及其他车辆的地方。停车的地点,应是路旁,而且是意外现场和从后而至的车辆之间及容易被看得见的地方。应预留空位给紧急服务车辆驶入,并亮起危险警告灯。在晚上,可用大灯照亮意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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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外现场的应做事项和如何急救,请分别查看第137页及第1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