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运用可供使用的资源,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为达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认识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务,以及对个人和整个社会均有影响的政策和决定的依据。
《公开资料守则》(《守则》)界定拟提供资料的范畴,列出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的方式,并订明尽快发放资料的程序。
《守则》授权和规定公务员除有特别理由外,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这些理由载列于第2部。若拒绝任何索取资料的要求,通常会提述这些理由。
任何索取资料的要求均会尽快及妥善地处理,如有需要,有关人员会协助市民阐明其要求,或把要求转介至最适当的部门处理。有关的程序会尽量精简。
《守则》亦载列有关要求复检或投诉的程序,以便市民在认为《守则》的规定未获适当执行时知所遵循。
《守则》已上载于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access.gov.hk/tc/index.htm。
运输署指派助理秘书/行政1担任公开资料主任,负责确保遵照《守则》的程序处理索取资料的申请。
索取运输署所保存资料或记录的要求,可以电邮(tdenq@td.gov.hk)注、书函或申请表格提出。申请表格可于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10 楼运输署总部接待处、运输署辖下各间牌照事务处或九龙及新界分区办事处索取,或浏览https://www.access.gov.hk/filemanager/content/howtomakeinfo/ati.pdf。有关申请表格应寄交:
九龙油麻地
海庭道 11 号
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 10 楼
运输署总部
公开资料主任
如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申请查询个人资料,请按这里。
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为使邮件能妥善送达本署,请确保邮件贴上足够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详情)
公众人士可向公开资料主任或在上述地点要求查阅运输署的下述资料:
(a) | 组织图; |
(b) | 提供的服务(运输署年报及服务表现承诺); |
(c) | 按类别划分的部门记录一览表; |
(d) | 已公布或可提供的资料一览表,不论是免费或付费后才提供的; |
(e) | 公开资料守则一份; |
(f) | 查阅非按惯例公布的资料的收费通知;及 |
(g) | 索取资料申请表格。 |
除免费和定价刊物外,本署会按照提供所需资料的成本,向索取资料的人士收取费用。本署会收取下述影印费用 *:
黑白影印本 (A4) | 每页收费港币 1 元 5角 |
黑白影印本 (A3) | 每页收费港币 1 元 6角 |
彩色影印本 (A3 或 A4) | 每页收费港币 7 元 |
影印绘图 | 每张收费港币 31 元 |
数码印刷的绘图 | 每张收费港币 76 元 |
资料会于收取所需费用后发放。
有关公开资料守则的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3842 5574 与公开资料主任联络。有关运输署的一般查询,请电热线 2804 2600 注。
* 收费会不时调整。双面影印视作两页复印本。
注: 此电话/传真热线/电子邮箱皆由1823接听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