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即「不停车缴费服务」)已在所有政府收费隧道实施,驾驶人士可以使用「车辆贴」遥距缴付隧道费,无须再在收费亭停车或排队付款。为配合「不停车缴费服务」实施,登记车主及车辆行驶许可证/试车牌照持有人必须提供一个「电子联络方式」。
收集「电子联络方式」
「电子联络方式」:
由2021年11月1日起,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流动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作为「电子联络方式」,未有提供「电子联络方式」的申请将不获处理。运输署及隧道费服务供应商会在有需要时,以手机短讯或电邮发出电子通知,包括隧道缴费通知。如「电子联络方式」有所改变,请在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已填妥的运输署TD559表格或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网上服务通知运输署。所有在本署以你的身分证明文件号码登记的车辆牌照或驾驶执照的记录,会根据你在运输署表格内填报的地址和电子联络方式而同时更改。
上述安排适用于所有申请途径,包括经柜位、投递箱、邮寄及网上递交的申请。
申请表格:
- 申请人须使用新版本的表格递交与车辆有关的申请。
- 新版本的表格可在以下地方索取:
- 运输署牌照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邮政局;
- 运输署热线2804 2600提供的图文传真服务;或
- 点击以下连结下载 (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
1. 车辆登记及牌照 [TD22] (请注意 , 此表格之网上版本只作参考之用 . 如需使用 , 请将表格作双面影印 , 运输署不接受单面影印的 TD22 表格 )
2. 续领车辆牌照 [TD558]
3. 更改个人资料或车辆资料 [ TD559]
4. 车辆过户(的士除外) [TD25]
5. 的士过户 [TD25A]
6. 车辆登记文件/车辆牌照复本 [TD151]
7. 车辆行驶许可证 [TD298]
8. 老爷车行驶许可证 [TD371A]
9. 领取试车牌照 [TD24]
10. 车辆行驶许可证/试车牌照复本 [TD309]
申请「车辆贴」
申请方法
- 如登记车主需申请车辆贴,可透过「易通行」网页 (www.hketoll.gov.hk) 或流动应用程式递交申请,或亲身前往「易通行」客户服务中心或服务点办理申请手续。
- 每部车辆首张「车辆贴」为免费。
派发方式
- 隧道费服务供应商会邮寄「车辆贴」给登记车主,日后使用「车辆贴」无须于收费亭停车便可缴交隧道费。
有关「不停车缴费系统」的运作或「车辆贴」申请的查询,可参阅「易通行」网页 (hketoll.gov.hk) 。
收集「电子联络方式」及接受「车辆贴」申请 以配合「不停车缴费系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