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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影业路将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0时至下午3时59分临时划为长度超逾12米车辆除专利巴士外的禁区。
除专利巴士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12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临时禁区范围。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禁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