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赤柱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28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东头湾道由其与海风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b) 海风径由其与东头湾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4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c) 海风径由其与赤柱连合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d) 赤柱连合道由其与海风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e) 黄麻角道由其与赤柱村道交界以南约9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2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