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坚尼地城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21日上午10时起,以下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石山街由卑路乍街与山市街交界以西约3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2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b) 山市街由其与卑路乍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c) 卑路乍街由其与山市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d) 卑路乍街由其与北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0米处止的路段;
(e) 卑路乍街由其与北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0米处止的路段;
(f) 北街由其与卑路乍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g) 北街由其与卑路乍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h) 北街由其与卑路乍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i) 北街由其与卑路乍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j) 卑路乍街由其与士美菲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k) 卑路乍街由其与士美菲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l) 士美菲路由其与卑路乍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30米处止的路段;
(m) 石山街由其与士美菲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n) 士美菲路介乎石山街及科士街之间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o) 加多近街由其与科士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p) 科士街由其与加多近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q) 加惠民道由其与域多利道交界以西约19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7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