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西区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21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德辅道西由其与水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b) 水街由其与德辅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c) 德辅道西由其与水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d) 水街由其与德辅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e) 德辅道西由其与水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f) 水街由其与德辅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6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g) 干诺道西由其与水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h) 朝光街由其与干诺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i) 德辅道西由其与水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7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j) 水街由其与德辅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k) 水街由其与干诺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l) 干诺道西由其与水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2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m) 嘉安街由其与干诺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n) 干诺道西由其与干诺道西通往丰物道的支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1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o) 干诺道西通往丰物道的支路由其与丰物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3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p) 丰物道由其与干诺道西通往丰物道的支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4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q) 干诺道西由其与干诺道西通往丰物道的支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8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r) 干诺道西通往丰物道的支路由其与丰物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s) 丰物道由其与干诺道西通往丰物道的支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t) 丰物道由其与干诺道西通往丰物道的支路交界以东约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