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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葵涌荃湾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逢星期一、星期三及星期四每日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6时,由荃湾路(东行)约里程标志16.4处起至约里程标志14.4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7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