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延长南区临时限制区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1日凌晨0时0分起,至2025年8月31日下午11时59分止,下列路段将继续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b) 域多利道由其与石排湾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9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c) 域多利道由其与华翠街交界以西约2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7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d) 华乐径由其与华富道交界以北约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e) 华乐径由其与华富道交界以北约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在限制区内: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