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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鲗鱼涌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2月17日凌晨零时起,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海泽街由其与芬尼街交界以北约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5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b) 柏架山道由其与鲗鱼涌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c) 海裕街由其与海泽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1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d) 海裕街由其尽头路以西约40米处起,至同一尽头路以西约39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e) 海裕街由其尽头路处起,至同一尽头路以西约30米处止的路段﹔
(f) 海裕街由其尽头路以西约30米处起,至同一尽头路以西约39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g) 海泽街由其与海裕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