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柴湾柴湾道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月24日上午10时起,柴湾道由其与柴湾道回旋处交界以东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3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