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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条例 (374)
粉岭新运路乐业路及马会道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月22日凌晨0时01分至2025年7月21日凌晨0时01分,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新运路由其与马会道及乐业路交界以西约26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路段;
  2. 乐业路由其与马会道及新运路交界以东约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路段;
  3. 马会道(北行)由其与新运路及乐业路交界以南约38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路段;及
  4. 马会道(南行)由其与新运路及乐业路交界以南约34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7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