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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赤柱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13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赤柱新街由其与赤柱村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8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b) 赤柱村道由其与赤柱新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c) 赤柱市场道由其与赤柱新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d) 赤柱新街由其与赤柱市场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e) 赤柱新街由其与赤柱市场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f) 赤柱市场道由其与赤柱新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g) 赤柱市场道由其与赤柱大街交界以北约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h) 赤柱大街由其与赤柱市场道交界以西约110米的尽头路。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