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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374章,附属法例G)
延长葵涌永业街临时限制区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2月31日下午6时01分起,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6时止,永业街由其与大连排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35米处止的两边路旁行车线,将继续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上述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继续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