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4 年 09 月 27 日 星期五 第 28 卷第 39 期宪报第5758号公告中文版,现公布公告所载「除前往此区者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车辆驶入上述禁区」应更正为「除前往此区者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长度超逾8米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车辆驶入介乎炮台街及甘肃街之间的新填地街的禁区; 及所有长度超逾12米车辆的司机一律禁止将车辆驶入介乎上海街及炮台街之间的甘肃街的禁区。」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