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撤销旺角弼街及西洋菜南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1月8日上午10时起,据2024年10月25日第6407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现时在弼街及西洋菜南街下列路段实施的临时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i)     弼街由其与西洋菜南街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ii)    西洋菜南街由其与弼街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iii)   西洋菜南街由其与弼街交界以北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