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0月21日上午11时起,连接钦州街西北行近西邨路的尽头路由其与钦州街西北行交界以西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5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