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3月14日下午6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6时止,大坑东道由其与龙珠街交界以南约7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4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全日24小时继续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继续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