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12月8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划为全日24小时限制区:
(a) 屿南道由其与麻埔坪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b) 屿南道由其与麻埔坪道交界以东约30米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