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撤销荃湾青山公路 – 青龙头段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8月11日上午9时起,据2023年第3909号政府公告所公布,在青山公路 – 青龙头段东行由其与龙如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470米处止的路段实施的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将予以撤销。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示驾驶人士有关的车速限制。
署理运输署署长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