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回应申诉专员公署「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问题」主动调查结果

  就申诉专员公署今日(九月一日)发表「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问题」主动调查报告,运输署回应如下:

  运输署感谢申诉专员公署的主动调查工作,并同意报告的建议。运输署一直积极配合跨部门联合行动清理公共道路上的弃置车辆,并正进行修改法例的工作,以期改善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就申诉专员公署在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运输署亦已展开一系列相关工作。

  政府将会修订《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E章),要求已满两年未有续领车辆牌照的车辆,登记车主若没有在指定期间为该车辆续领车辆牌照,或取消该车辆的车辆登记,或取得运输署署长的豁免,即属犯法。修例旨在使车主履行应有的责任,妥善处理其名下的车辆。考虑到香港土地资源极为宝贵,我们建议将刑罚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以达到足够的阻吓作用,同时反映政府在清理弃置车辆时所衍生的成本。运输署正就修例事宜(包括刑罚水平)征询律政司的意见。

  我们预计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立法修订建议,并在通过相关的法例修订及完成系统改进后,于二○二四年上半年实施新安排。运输署会加强宣传,让车主了解作为车主应有的责任,并清楚知悉新法例的要求及罚则。同时,运输署亦会研究透过电子联络方式,提醒车主其车辆牌照已逾期,应按法例要求适时妥善处置其车辆。

  运输署会配合地政总署的搜证工作及提供车辆登记册内车主的资料,以便地政总署追查涉嫌弃置车辆车主的身份。

  就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制定处理公共后巷的弃置电单车之程序,在较早前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会议中,为强化处理后巷卫生黑点,当局已落实将跨部门联合清理弃置车辆行动由公共道路扩展至后巷。

  运输署会继续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行动清理公共道路上的弃置车辆,并积极进行修例工作,务求解决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问题。  


2022年9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