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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章)

上环普仁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13年1月18日上午10时至2013年2月28日,上环以下路段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将暂划为限制区:

  • (a) 普仁街由其与新街交界以南约4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6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 (b) 普仁街由其与普庆坊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及
  • (c) 普仁街由其与普庆坊交界处起,至普仁街由其与普义街交界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及
  • (d) 普庆坊由其与普仁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 (a) 上落乘客;或
  •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 杨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