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货车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新安排
运 输 署 今 日 ( 三 月 十 二 日 ) 宣 布 , 为 进 一 步 便 利 跨 境 货 运 , 由 三 月 十 六 日 起 , 获 准 使 用 多 于 一 个 汽 车 陆 路 口 岸 过 境 的 货 车 , 只 需 申 领 一 张 封 闭 道 路 通 行 许 可 证 即 可 通 行 多 个 口 岸 , 无 须 为 使 用 不 同 的 口 岸 各 申 领 一 张 不 同 的 许 可 证 。
运 输 署 表 示 : 「 为 配 合 这 项 新 安 排 , 本 署 已 设 计 一 款 多 口 岸 许 可 证 , 新 证 会 列 明 获 准 使 用 的 所 有 口 岸 的 名 称 。 许 可 证 的 年 费 维 持 不 变 , 为 港 币 456元 。 」
他 补 充 说 : 「 申 请 人 为 获 准 使 用 多 于 一 个 口 岸 过 境 的 货 车 首 次 申 请 或 续 领 其 中 一 个 许 可 证 时 , 均 会 获 签 发 一 张 多 口 岸 许 可 证 ; 其 他 仍 然 有 效 的 许 可 证 须 交 还 运 输 署 注 销 。 至 于 现 时 只 可 通 行 一 个 口 岸 的 封 闭 道 路 通 行 许 可 证 , 其 格 式 设 计 则 维 持 不 变 。 」
运 输 署 已 相 应 修 订 首 次 申 请 及 续 领 许 可 证 的 申 请 表 。 新 表 格 及 填 表 需 知 由 三 月 十 六 日 起 可 从 该 署 网 页 下 载 , 或 向 下 列 运 输 署 办 事 处 索 取 :
* 过 境 服 务 分 组 : 香 港 中 环 统 一 码 头 道 38号 海 港 政 府 大 楼 十 楼
* 香 港 牌 照 事 务 处 : 香 港 金 钟 道 九 十 五 号 统 一 中 心 三 楼
* 九 龙 牌 照 事 务 处 : 九 龙 长 沙 湾 道 三 零 三 号 长 沙 湾 政 府 合 署 二 楼
* 观 塘 牌 照 事 务 处 : 九 龙 观 塘 鲤 鱼 门 道 十 二 号 东 九 龙 政 府 合 署 五 楼
* 沙 田 牌 照 事 务 处 : 新 界 沙 田 上 禾 輋 路 一 号 沙 田 政 府 合 署 二 楼
如 有 查 询 , 可 致 电 2852 3590。
完
二 ○ ○ 五 年 三 月 十 二 日 ( 星 期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