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 输 署 放 宽 更 多 路 段 的 车 速 限 制

运 输 署 会 在 未 来 数 日 调 整 六 条 道 路 的 车 速 限 制 , 由 每 小 时 最 高 五 十 公 里 提 高 至 每 小 时 七 十 公 里 。 同 时 , 有 关 严 重 超 速 驾 驶 的 新 罚 则 亦 会 由 二 ○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生 效 。

该 署 发 言 人 说 : 「 这 些 是 政 府 致 力 不 断 加 强 道 路 安 全 和 打 击 超 速 驾 驶 的 措 施 之 一 。 」

在 放 宽 道 路 车 速 限 制 方 面 , 葵 涌 青 山 公 路 ( 大 窝 交 汇 处 至 业 成 街 一 段 ) 和 荃 湾 海 安 路 ( 丽 顺 路 至 海 兴 路 一 段 ) 的 车 速 限 制 由 二 ○ ○ ○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上 午 十 时 起 放 宽 。

而 大 埔 汀 角 路 ( 南 运 道 至 大 贵 街 一 段 ) 和 完 善 路 ( 大 埔 太 和 路 至 汀 角 路 一 段 ) 、 沙 田 大 涌 桥 路 ( 沙 角 街 至 安 丽 街 一 段 ) , 以 及 将 军 澳 宝 康 路 ( 宝 琳 北 路 至 唐 明 街 一 段 ) 的 车 速 限 制 , 则 于 二 ○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上 午 十 时 起 调 整 。

发 言 人 说 : 「 运 输 署 会 从 道 路 安 全 及 交 通 工 程 的 角 度 , 不 时 检 讨 路 段 的 车 速 限 制 , 确 保 现 行 的 时 速 切 合 实 际 环 境 。 」

「 此 外 , 我 们 亦 已 竖 设 更 多 的 交 通 标 志 和 髹 上 道 路 标 记 , 提 醒 驾 驶 人 士 车 速 限 制 的 转 变 。 」

「 不 过 , 鉴 于 超 速 仍 然 是 交 通 意 外 的 主 要 成 因 , 而 严 重 超 速 驾 驶 对 其 他 道 路 使 用 者 构 成 极 大 的 危 险 , 因 此 , 政 府 由 二 ○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提 高 严 重 超 速 驾 驶 的 刑 罚 , 以 加 强 阻 吓 作 用 。 」

有 关 严 重 超 速 驾 驶 的 新 罚 则 详 情 如 下 :

违 例 事 项 定 额 罚 款 违 例 驾 驶 记 分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时 30公 里 但 不 多 于 每 小 时 45公 里 $ 600( 修 订 前 为 $ 450) 5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时 45公 里 $ 1000( 修 订 前 为 $ 450) 10( 修 订 前 为 8)

发 言 人 吁 请 驾 驶 人 士 遵 守 车 速 限 制 , 小 心 驾 驶 。

完 / 二 ○ ○ ○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 星 期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