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货车驾驶考试新措施
运 输 署 宣 布 , 由 二 ○ ○ ○ 年 二 月 八 日 起 , 轻 型 货 车 第 二 部 分 驾 驶 考 试 将 变 成 由 乙 部 ( 基 本 操 作 试 ) 及 丙 部 ( 路 试 ) 组 成 的 合 并 试 。
运 输 署 发 言 人 表 示 , 实 施 新 措 施 后 , 考 生 于 合 并 试 中 若 只 考 获 部 份 合 格 , 则 该 合 格 部 份 的 成 绩 可 获 保 留 , 考 生 只 须 申 请 排 期 应 考 其 不 合 格 部 份 的 驾 驶 考 试 。
如 果 考 生 于 合 并 试 中 全 部 考 获 合 格 , 他 们 可 于 五 个 工 作 日 后 到 运 输 署 牌 照 事 务 处 申 领 正 式 驾 驶 执 照 。
至 于 考 生 必 须 取 得 甲 部 ( 笔 试 ) 合 格 后 才 可 申 请 参 加 其 他 部 分 考 试 的 规 定 , 则 保 持 不 变 。
二 ○ ○ ○ 年 一 月 二 十 日 ( 星 期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