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门 隧 道 公 路 车 速 限 制 周 日 起 放 宽

运 输 署 提 醒 驾 驶 人 士 , 城 门 隧 道 公 路 ( 介 乎 隧 道 口 与 大 埔 道 沙 田 段 的 一 段 ) 的 车 速 限 制 , 将 由 星 期 日 ( 十 月 十 七 日 ) 起 由 现 时 的 每 小 时 最 高 七 十 公 里 上 调 至 八 十 公 里 , 藉 以 进 一 步 改 善 交 通 情 况 。

该 署 发 言 人 表 示 , 有 关 各 条 主 要 干 路 及 快 速 公 路 的 速 度 限 制 检 讨 已 完 成 对 四 十 一 段 道 路 的 详 细 研 究 , 并 已 由 三 月 起 , 分 阶 段 在 十 六 段 道 路 实 施 。

他 说 : 「 道 路 的 速 度 限 制 , 是 指 法 例 规 定 的 最 高 车 速 , 不 论 何 时 , 车 辆 的 行 驶 速 度 都 不 可 超 越 有 关 限 制 。 」

「 不 过 , 这 并 不 代 表 驾 驶 者 可 在 任 何 时 间 以 最 高 的 车 速 在 道 路 上 驾 驶 。 他 们 必 须 随 时 留 意 路 面 情 况 , 以 决 定 他 们 的 安 全 车 速 , 并 注 意 与 前 车 保 持 适 当 及 安 全 的 距 离 。 」

发 言 人 亦 提 醒 驾 驶 者 , 中 型 货 车 、 重 型 货 车 及 巴 士 在 路 面 上 的 最 高 车 速 , 在 限 速 五 十 公 里 的 道 路 上 为 五 十 公 里 , 而 在 限 速 为 七 十 公 里 或 以 上 的 道 路 上 , 则 仍 不 可 超 越 每 小 时 七 十 公 里 。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月 十 五 日 ( 星 期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