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招标承办驾驶改进学校
运 输 署 现 邀 请 有 意 承 办 驾 驶 改 进 学 校 的 人 士 , 在 二 ○ ○ 二 年 七 月 十 五 日 或 以 前 向 运 输 署 递 交 标 书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计 划 在 二 ○ ○ 二 年 九 月 , 于 香 港 岛 、 东 九 龙 、 西 九 龙 、 新 界 东 和 新 界 西 各 设 立 一 所 驾 驶 改 进 学 校 。 每 名 中 标 者 将 获 指 定 营 办 一 所 驾 驶 改 进 学 校 , 每 次 指 定 的 最 长 期 限 为 三 年 。
招 标 公 告 今 日 ( 六 月 十 四 日 ) 刊 登 在 政 府 宪 报 内 。 投 标 者 必 须 把 标 书 放 入 信 封 并 封 密 , 在 信 封 面 注 明 招 标 编 号 、 投 标 项 目 ( 但 不 得 有 任 何 记 认 , 使 人 认 出 投 标 者 的 身 分 ) 及 「 运 输 署 署 长 收 」 , 于 二 ○ ○ 二 年 七 月 十 五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十 二 时 前 放 入 位 于 香 港 湾 仔 告 士 打 道 七 号 入 境 事 务 大 楼 四 十 一 楼 运 输 署 接 待 处 侧 的 「 运 输 署 投 标 箱 」 内 。
逾 期 的 投 标 概 不 受 理 。
有 兴 趣 投 标 的 人 士 , 可 由 下 星 期 一 ( 六 月 十 七 日 ) 起 , 在 办 公 时 间 内 往 香 港 湾 仔 告 士 打 道 七 号 入 境 事 务 大 楼 三 四 ○ 四 室 运 输 署 合 约 事 务 组 索 取 招 标 文 件 。
完
二 ○ ○ 二 年 六 月 十 四 日 ( 星 期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