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受理新办香港私家车使用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省的申请

  运输署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宣布,广东省公安厅将接受行驶港珠澳大桥(大桥)香港跨境私家车(即两地牌私家车)的配额申请。
   
  为充分发挥大桥的社会、经济和运输效益,粤港两地政府经商议后,将对行驶大桥的香港跨境私家车采用较寛松的申请资格。详情如下:
     

  1. 于广东省投资企业,三年内(包括申请时的年度)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论投资额多少;
  2. 投资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企业;
  3. 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香港居民;或
  4. 担任全国、广东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香港人士。

 
  曾申请其他口岸跨境私家车配额的人士,如符合上述条件,仍可提出申请。
   
  粤港两地政府计划在大桥开通前发放3 000个香港私家车配额。配额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按届时规定及条件延期。有关申请条件及程序的详情,请参阅广东省公安厅的网页∶www.gdgajj.gov.cn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与其他口岸相比,是次港珠澳大桥香港跨境私家车配额的申请资格更为寛松。这将惠及在广东省投资的较小规模香港企业及高新技术公司,便利更多香港私家车使用大桥前往广东省。
   
  现时行驶其他口岸的香港跨境私家车配额申请资格为:
    

  1. 在广东省非山区投资100万美元(即800万港元或人民币)或以上,及在内地上一年度纳税达30万元人民币的香港商户;
  2. 在广东省山区投资额40万美元(即320万港元或人民币)或以上,及在内地上一年度纳税达15万元人民币的香港商户;
  3. 担任全国、广东省市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香港人士;或
  4. 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香港居民。

 
  广东省公安厅于九月一日开始受理新办香港私家车使用大桥进入广东省的申请。凡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士,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提出申请。申请人亦可通过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香港中旅集团大厦、九龙湾和沙田的证件中心预约提出申请。

  待取得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的使用港珠澳大桥「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后,申请人须到本署过境服务分组申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申请人必须在内地及香港办妥有关手续,且待大桥正式开通后才可驾车过境。有关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详情,请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查询或浏览本署的网页∶  www.td.gov.hk/tc/public_services/licences_and_permits/closed_road_permit_for_cross_boundary_vehicles/how_to_apply_for_closed_road_permit_for_boundary/index.html
   
  此外,广东省公安厅将同步接受行驶大桥的内地跨境私家车(即两地牌私家车)的配额申请。三年内(包括申请时的年度)纳税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可提出申请。粤港两地政府计划在大桥开通前发放300个内地跨境私家车配额。

 
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