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明日起接受申请

       运输署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宣布,将于明日(九月一日)起开始接受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第十九期的申请。

  运输署发言人说:「本署将于九月一日展开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第十九期,邀请市民申请以拍卖方式分配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申请人必须于九月三十日或以前向运输署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如收到的申请数目超过一千五百份,运输署将进行抽签。」

  有兴趣人士可以填妥申请表(TD569)递交申请。持有电子证书的人士亦可以使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www.gov.hk)所提供的服务,在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表(TD569)及申请须知可于运输署网站(www.td.gov.hk)下载,或于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或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索取。申请人请将填妥的申请表投入设于运输署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或邮寄至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慤大厦5楼506-508室运输署车辆登记号码分组。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者,申请日期将以邮戳日期为准。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时,无需缴交按金。

  在填写申请表前,申请人应细阅申请须知内的计划详情。申请人亦可以利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所提供的服务,查询拟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是否符合基本组合规定。网页是www.gov.hk/tc/residents/transport/vehicle/onlineservices.htm

  每名申请人在每一期申请中只能递交一份申请,否则其所有申请将不获处理。递交申请后,申请不得撤回,而申请人亦不得更改在申请表上所列明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排列方式。

  使用网上服务递交申请的人士,会即时收到确认通知书,确认收到其申请表。使用申请表(TD569)的申请人会在递交申请后两个星期内,收到运输署以平邮方式寄出的确认信件。如申请人未有在期限内收到确认,应致电运输署热线
2804 2600查询。



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