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落马洲/文锦渡/沙头角口岸「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过境私家车使用深圳湾口岸过境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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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九月二十八日)表示,持有效落马洲/文锦渡/沙头角口岸「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过境私家车可继续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过境直至二○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

  运输署发言人说:「跨境私家车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的期限原来将于本年九月三十日届满。为鼓励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跨境私家车配额持有人使用深圳湾口岸,粤港两地政府已达成协议,让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只须持有有效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及运输署发出的批准信,便可继续免办手续于本年十月一日至二○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期间,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过境。」

  发言人续说:「运输署将发信通知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有关安排。」

  如有查询,请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



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