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
第十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中签名单
*************** 运输署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公布,第十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一千五百份中签申请的申请编号,已刊登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并张贴于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通告板上。
运输署发言人称:「较早前,运输署已向申请人发出信件,确认收到其申请表。信件内已列明该份申请的编号。申请人可在上述公布的名单内查阅其申请是否中签。运输署亦会将抽签结果,以邮寄方式通知申请人。」
运输署稍后会查核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是否符合有关的基本组合规定。如在中签的申请中,有超过一份的申请是建议用相同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则该等申请中,只有首先中签的一份会获进一步处理。
如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组合符合有关的基本组合规定,运输署会以挂号邮件方式分批发出通知,要求申请人于指定的限期内,前往香港牌照事务处缴付五千元按金。申请人如未能在信内列明的限期内缴付按金,则其申请将被视作自动取消,不会获进一步处理。
收到按金后,运输署署长会在审核委员会的协助下,决定是否接纳有关申请。运输署会从二○一○年第一季开始,将第十期获接纳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安排分批拍卖。有关拍卖详情将于稍后刊登于本地报章及上载运输署网页。
如有查询,市民可致电运输署热线二八○四 二六○○。
完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