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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

过境私家车使用深圳湾口岸过境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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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九月二十一日)表示,持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过境私家车可于二○○九年九月三十日后,继续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过境直至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

  运输署发言人说:「跨境私家车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的期限将于本年九月三十日届满。为鼓励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跨境私家车配额持有人使用深圳湾口岸,粤港两地政府已达成协议,让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只须持有有效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及运输署发出的批准信,便可继续免办手续于本年十月一日至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期间,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过境。」

  发言人续说:「运输署将发信通知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有关的安排。」

  如有查询,请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



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