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
运输署已向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申请人发出确认信
********************* 运输署今日(九月十日)表示,该署已完成初步核实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申请人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的程序,并已陆续发出确认信,通知各申请人已收到其申请。
发言人说:「确认信上将印有申请人之申请编号。若申请人在九月十五日或之前仍未收到确认信,可致电运输署查询(电话:2714 7023或2714 7323)。」
运输署于七月十七日刊登公告,邀请合资格人士申请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拟发出执照的数目如下:
* 347个第一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私家车和轻型货车);
* 55个第二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私家小巴、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和公共巴士);以及
* 58个第三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和挂接式车辆)。
「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申请于八月七日截止,我们共接获约33,000份申请,当中包括第一组别约24,000份申请、第二组别约6,000份申请及第三组别约3,000份申请。」发言人续说。
由于申请总数超出运输署拟发出的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数额,根据《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香港法例第374B章)第21A条的规定,须以抽签方式决定申请人的应考次序。
抽签将于九月十九日(星期六)举行,抽签结果将于当日下午上载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此外,运输署会以书面个别通知每位申请人其抽签序号。申请人亦可透过1823电话中心或于办公时间往以下的运输署办事处查询抽签结果:
* 运输署驾驶事务组(九龙何文田培正道19号)
* 运输署九龙牌照事务处(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2楼)
完
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