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将于八月二十二日举行
******************** 运输署今日(八月六日)宣布,下一次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会将于八月二十二日(星期六)在湾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L4楼S421会议室举行。
运输署发言人说:「当日将会公开拍卖二百三十五个已获批准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名单已于今日在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刊登。」
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底价为五千元。已缴交五千元按金的申请人仍须出席拍卖会并须参与竞投(包括竞投第一口价),否则,所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可能会售予另一竞投人士。
有兴趣参与竞投的人士应先留意以下重点:
(a) 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展示须符合载列于《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附表4的规定。
(b) 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英文字母、数目字及空位的排列方式(即拍卖时的单行及双行排列方式)是不可以更改的。
(c) 买主须在竞投完成后立即以划线支票缴付有关的买价,并填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文件一经签订,即不能更改文件内的资料。
运输署发言人续称:「在填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后,买主会获发付款收据及一份「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分配证明书」。分配证明书会用作证明有关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拥有权。市民如欲购买配有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汽车,应要求卖方出示有关的分配证明书,并留意分配证明书内的资料。前往运输署办理汽车过户手续时,申请人必须出示该份分配证明书及其他所需文件。」
有关拍卖的其他详情,请参阅「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重要事项须知」。该须知可于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索取或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下载。
完
2009年8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