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中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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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六月十七日)公布,第九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一千五百份中签申请的申请编号已刊登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并张贴于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通告板上。

  运输署发言人称:「较早前,运输署已向申请人发出信件,确认收到其申请表。信件内已列明该份申请的编号。申请人可在上述公布的名单内查阅其申请是否中签。运输署亦会将抽签结果以邮寄方式通知申请人。」

  运输署稍后会查核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是否符合有关的基本组合规定。如在中签的申请中,有超过一份的申请是建议用相同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则该等申请中只有首先中签的一份会获进一步处理。

  如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组合符合有关的基本组合规定,运输署会以挂号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分批要求申请人于信内指明的限期内缴付港币5,000元按金。申请人如未能在信内列明的限期内缴付按金,则其申请将被视作自动取消,不会获进一步处理。

  收到按金后,运输署署长会在审核委员会的协助下,决定是否接纳有关申请。运输署会从二○○九年第四季开始将第九期获接纳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安排分批拍卖。有关拍卖详情将于稍后刊登于本地报章及运输署网页。

  如有查询,市民可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