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今年继续实施特别换领牌照安排

为避免市民在财政预算案发表日之前赶往各运输署牌照事务处,为即将期满或已经期满的车辆牌照和驾驶执照办理续期手续,当局在近年实施了特别的安排。由于有关安排的效果十分理想,当局今年将继续实施这项安排。

  运输署发言人今日(二月十二日)表示∶「这项特别安排成效显著。在过去数年,各牌照事务处在财政预算发表前数天所需处理有关车辆牌照或驾驶执照续期的申请,均维持在大致正常的水平,并无出现不正常的人龙;有关安排深受市民欢迎。」鉴于结果令人满意,今年亦会继续同样安排。

  今年的安排详情如下∶

* 所有在财政预算案发表日(即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该日之前合资格续期的车辆牌照(即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或之前期满,或已经期满但车辆仍有登记的牌照),可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或该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按现行收费续期四个月或十二个月。

* 所有在财政预算案发表日(即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合资格续期的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及驾驶教师执照(即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或之前期满,或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或之前进行换领时已期满不足三年的执照),可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或该日前的任何时间,按现行收费续期。

  有关特别安排只适用于合符上述条件的车辆牌照、正式驾驶执照和驾驶教师执照,但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牌照服务。

  合资格的牌照/执照持有人毋须因揣测即将公布的财政预算案可能提高牌照/执照的费用,而赶往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换领车辆牌照或驾驶执照。

  发言人强调∶「有关安排纯粹是为处理可能出现的人龙问题而实施。与财政预算案的内容并无任何关系,运输署亦不知悉财政预算案的内容。」

  现时,市民可透过互联网、邮寄,以及投入设于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提交换领车辆牌照和驾驶执照的申请。当局鼓励市民以这些方式办理换领牌照的事宜。



2007年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