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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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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于递交牌照服务申请时,必须连同最近三个月内发出的地址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否则运输署可以根据有关法例暂停有关申请。可接受的地址证明的详情可参考以下连结

请按下列牌照服务详情 :

a) 车辆及驾驶执照
 
 
 
b) 车辆及驾驶执照收费
c) 车辆登记号码拍卖
d) 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
e) 违例驾驶记分制度
f) 环保商用车辆税务宽减计划 
g) 常用表格

查询

电话: (852) 2804 2600 (24小时电话热线)
电邮: licensing@td.gov.hk
传真: 2804 2592
邮寄地址 / 或亲临下列办事处 , 以办理有关牌照事务 :

牌照事务处

(请按此浏览服务时间及地址)

违例驾驶记分办事处
香港金钟道 95 号统一中心 3 楼 /
香港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阁楼
车辆检验及记录分组
香港金钟道 95号
统一中心 3 楼
过境服务分组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 38 号
海港政府大楼 10 楼 1032 室
公共车辆分组
香港金钟道 95 号
统一中心 3 楼
车辆登记号码分组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39 号
夏慤大厦 5 楼 506 -508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