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每年豁免商用車輛年檢驗車費用的措施將於2023年12月29日完結。從2023年12月30日開始,所有因續領牌照而預約在政府驗車中心進行檢驗的商用車輛,須繳交驗車費用,驗車費用金額請參閱以下運輸署網頁:
https://www.t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4808/item3_8_revOct2021.pdf
豁免指明車輛一次因續領車輛牌照所需的車輛檢驗費用
《2022年道路交通條例(修訂附表3)令》(命令)已刊憲,豁免的士、小型巴士、專營和非專營巴士、貨車、拖車(不計由私家車拖曳的拖車)、特別用途車輛和出租汽車的車輛(以下稱「指明車輛」)因續領車輛牌照所需的車輛檢驗費用。
每輛指明車輛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及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間內,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78(1)(d)條要求(即續領車輛牌照)在政府驗車中心(包括運輸署車輛檢驗綜合大樓、上葵涌驗車中心及位於梅窩的新大嶼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車廠)預約進行首次車輛檢驗所需繳付的費用,而相關車輛檢驗是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及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間內進行,有關費用可獲豁免。
相關車輛檢驗費用將會在預約驗車時獲自動豁免,車主無須另行申請。
所有現時在指定車輛測試中心進行車輛檢驗的輕型貨車(許可車輛總重不超過1.9公噸),其車主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及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間進行預約,並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及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間在政府驗車中心接受首次車輛檢驗,均可享豁免收費。若車主選擇繼續在指定車輛測試中心進行車輛檢驗,指定車輛測試中心所收取的驗車費將不會獲得豁免。
指明車輛的車主可致電運輸署熱線(2804 2600)查詢豁免車輛檢驗費用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