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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章)
屯門田景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3月21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於以下指定時段劃為限制區:

(A) 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7


    田景路西行由其與通往良田體育館的未命名道路交界以西約 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3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B) 全日24小時

    田景路西行由其與通往良田體育館的未命名道路交界以西約 8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