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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條例 (374)
北區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3月19日、21日、4月8日及23日每日凌晨1時起至上午5時30分,下列路段將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1. 粉嶺公路(南行)由其與大頭嶺迴旋處(出口9)的交界以西約4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1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2. 粉嶺公路(南行)通往大頭嶺迴旋處的支路(出口9)由其與粉嶺公路(南行)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4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3. 粉嶺公路(南行)由其與大頭嶺迴旋處(出口9)的交界以東約41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868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4. 大頭嶺迴旋處通往粉嶺公路(南行)的支路由其與粉嶺公路(南行)的交界以西約140米 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8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5. 粉嶺公路(南行)通往雞嶺迴旋處的支路(出口8)由其與粉嶺公路(南行)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95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