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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條例(374)
葵涌葵涌道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14日上午10時至2025年5月10日上午8時期間,以下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葵涌道(北行)由其與貨櫃碼頭南路的南面交界以南約4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30米處止的路段;及
  2. 葵涌道(南行)由其與荔景山路(南行)交界以南約16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895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