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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G章)
柴灣連接豐業街的未命名道路長度超逾10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7日上午10時起,至2025年4月4日下午11時59分止,近啟力工業中心連接豐業街的未命名道路,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10米車輛的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10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