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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西九龍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117日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6時,下列路段實施臨時車速限制:


(i)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其與櫻桃街交界以北約50米處起,至其與海輝道交界以北約5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ii)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其與海輝道交界以北約50米處起,至其與興華街西交界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車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