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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條例 (374)
粉嶺新運路樂業路及馬會道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月22日凌晨0時01分至2025年7月21日凌晨0時01分,下列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新運路由其與馬會道及樂業路交界以西約26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2. 樂業路由其與馬會道及新運路交界以東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3. 馬會道(北行)由其與新運路及樂業路交界以南約38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及
  4. 馬會道(南行)由其與新運路及樂業路交界以南約3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