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觀塘基業街及海濱道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月1日凌晨零時零分起至2025年3月31日晚上11時59分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i) 基業街由其與基業里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其與海濱道交界以西約2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ii) 基業街由其與海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臨時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