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屯門青賢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青賢街由其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7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2. 介乎河傍街與屯門鄉事會路之間的一段青賢街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3. 青賢街由其與河傍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4. 青賢街由其與河傍街交界以北約80米處起,至其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據2003年11月21日第8342號、2009年10月30日第6744號及2023年8月25日第5093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