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屯門順達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順達街東行由其與青山公路—洪水橋段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2. 順達街東行由其與青山公路—洪水橋段交界以東約7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8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3. 順達街東行由其與青山公路—洪水橋段交界以東約2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8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4. 順達街西行由其與青山公路—洪水橋段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5. 元朗公路附近的順達街掉頭路段。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據2001年9月28日第6036號、2001年10月19日第6445號、2018年5月4日第3288號及2018年12月28日第9590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