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沙田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樂林路東行由其與松頭下路交界以東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樂蓮徑由其與樂林路西行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c) 樂蓮徑由其與樂林路北行交界以南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d) 插桅杆街北行由其與連接14E臨時苗圃及插桅杆街北行的未命名通道交界以南約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e) 連接14E臨時苗圃及插桅杆街北行的未命名通道介乎14E臨時苗圃及其與插桅杆街北行交界處之間的路段;

(f) 銀城街南行由其與連接林大輝中學及銀城街南行的未命名通道交界以北約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g) 連接林大輝中學及銀城街南行的未命名通道介乎林大輝中學及其與銀城街南行交界處之間的路段;

(h) 得怡街東行由其與得怡街南行交界以西約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i) 得怡街西行由其與連接晴碧花園及得怡街西行的未命名通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5米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j) 連接晴碧花園及得怡街西行的未命名通道介乎晴碧花園及其與得怡街西行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