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時起,據2024年第620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全日24小時在廣播道由其與連接尚御的未命名通道交界以西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0米處止的路段所實施的臨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