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延長屯門皇珠路臨時車速限制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0月31日下午6時起,至2025年9月30日下午6時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皇珠路東行由其與由青雲路南行通往皇珠路東行的支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50米處止;及

  2. 皇珠路東行由其與龍富路東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10米處止。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